各位同学: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决定集中开展2025年各类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一)奖学金
奖学金分两类,一是财政拨款类5项: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yL23411永利集团港澳台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是社会捐赠类7项: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学金、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助学金
助学金分两类,一是财政拨款类1项:台湾学生一次性入学助学金。二是社会捐赠类3项: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助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助学金。
二、评审范围和条件
根据有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或评审细则等规定执行。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填写申请表等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台湾学生一次性入学助学金除外)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申请情况和奖助学金可否兼得等要求进行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建议名单后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各项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为更好地发挥奖助学金效用,激励更多的学生勤奋学习,请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与港澳台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2.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与港澳台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3.已获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及“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
4.已获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5.本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同一评审项目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得(如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
6.未尽事宜,参见各奖助学金评审材料(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10月9日中午12点前按时、分类将个人申请材料放到相关邮箱。(财政拨款类奖助学金申请材料材料发送到1156486932@qq.com;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材料发送到cik20051101@qq.com)。
附件: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
金评审材料
2.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评审材料
3.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材料
4.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材料
永利23411集团
2025年9月30日